【街头话题】发展的怪兽:翻转被遮蔽的“发展”迷思

街报 19. 1_副本文 / 黄国富(传播学者)、张溦紟(自由工作者)

照片 / Wira Andika


导言:

马来西亚在追赶成为亚洲现代化标杆的过程中,因循着发展主义的路线,追逐各种经济指标,权贵资本主义在缺乏各种监督力量下盛行,掠夺与压迫的状况愈发严重。“发展”到底是什么?我们是否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与价值选择,而不是固守特定的“发展”观?站在这片土地上,我们如何安身立命,又如何寻找出路?

对许多人来说,“发展”是如此理所当然与天经地义的概念,其意涵总和“进步”、“成功”、“科技”及“幸福”等语词紧紧相扣,建构了人们对未来的憧憬与想象,也成为人生奋斗及赋予“正能量”的信念。

我们把建设房屋与大楼等硬体设施的机构称为“发展商”,其中即隐含颇为正面的意涵,似意指他们让许多人可以脱离简陋的亚答屋、木板屋与高脚屋,入住外观看起来更牢靠美观且舒适的水泥楼房,让人对“幸福感”有了具体的体验。

而政府在“发展挂帅”下,不断建设各种基础建设与大型建物,成为国家进步与繁荣的表征,同时希望以减税等优惠方式吸引国外资本投资设厂及引进技术,驱动经济增长,让国家迈向“现代化”(modernization),也让人民看到政府“有所作为”。

然而,当我们回头检视过去数十年在马来西亚各地进行的各种“发展”,却发现大量山林被开发为种植地、被滥伐,以及被建设为巨型水坝等。2014年底在金马仑发生的土崩以及全马多个地区的严重洪灾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山林过度开发与滥伐,使得自然环境备受破坏而导致生态灾难,让民众付出巨大代价与苦果。

除山林开发问题,近年各大都市犹如大工地般不断建设与扩张,软体建设在未受重视下远远滞后,塞车、安全与高房价等问题,成为庞大且异质的市民挥之不去的噩梦,还有许多人在都市底层与边缘苦苦挣扎求生,忍受各种压迫与不公平的待遇,但是却不被看见与被善待。

另外,许多企业及工厂也在未被妥善管制下,造成各种排污等问题,导致生态环境被污染。政府更计划兴建核电厂,然而至今未积极公开讨论此计划,相关信息也极为缺乏。在经过2011年日本福岛核灾引发更多对核电的安全疑虑后,政府企图黑箱作业的作为更让人忧心。

“发展”到底是什么?我们如何认识与理解“发展”?想藉由“发展”达到什么目的?过往的“发展”是人们想要的吗?为何会接受特定的“发展”观?这些问题我们很少会认真思索,但却影响了我们的人生观与世界观,也以潜移默化且无所不在的方式渗入我们日常生活的实际内容。这个社会要如何走下去,我们要在这块土地上安身立命,就必须意识到现今主流“发展”概念所带来的问题,也不能回避地寻找可能出路。

图1

“别劫走孩子的未来”是许多父母站出来反公害的动力。

马来西亚发展意识型态的建构

马来西亚在独立前已被镶嵌入东亚冷战与世界体系脉络,不易脱钩于当时崛起成为主流的“现代”发展意识型态。大部分在宗主国受训练的马来西亚早期领导菁英们,试图透过国家的“现代化”过程,协助同胞们早日脱离贫困与落后的窘境,让国家迈入丰裕的开发或先进国家行列。

“现代”发展理论在1940至50年代成形,随后“发展”概念开始内含在经济、社会与政治变迁中的各方利益,而“国家”与“市场”又代表了各种力量与利益的场域,且涉及了国内和国际之间复杂的纠结。在西方反共的冷战脉络下,1950年代与1960年代以后,“发展”这个概念几乎等同于成长、现代化、民主、生产力、工业化等直线进步的正面想象。

发展主义(developmentalism)被视为“一种意识型态,一种认为经济增长是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的信念”(许宝强,1999:vii),其中当代对“经济”(economy)的理解几乎被窄化等同为经济增长、工业、生产与消费,其实在“经济”字源的古希腊文中,主要是指大地上的家庭和房子,而其内涵经常是如何让各物种和谐相处。

当经济增长被提升为唯一的目标后,却宁愿牺牲其他的社会价值,无论是社会正义、历史文化、生活质量、环境生态等。因此,发展主义的问题并非在追求经济增长,而是它不当地将经济增长视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之唯一的、最首要的方法。这使得手段成为目标,反而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(何明修,2010:7)。

除经济增长被视为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外,这类主流的发展主义意识型态,也基本假定我们能以“发展”之名展开行动,并对整个过程赋予秩序,在避免、阻止或至少是减轻其负面的效应下,能取得正向的跃进。掌控“国家”的菁英集团经常主导了发展的方向,他们经常有系统地形成未来的发展“蓝图”与政策,擘划出欲达成的发展结果之美好图像,以说服人民接受其发展方向。

在马来西亚威权体制下,反共的氛围与压抑左翼力量及论述在独立后始终持续着,国家机器大致垄断了话语权,而经济发展经常被简化成为“发展”的代名词。他们经常以流行的“滴流经济学”(Trickle-down Economics,或译溢出经济学)做为论述基础,强调“少数人先富起来”后,其他人也能从中获益的修辞,获得基本的认同与共鸣。

发展主义一开始就是个国家计划,它基本上是以国家为单位(Pieterse,2001)。在马来西亚政府展开的国家计划中,透过发展主义正当化其威权的统治,试图以物质利益的提升来换取人民的政治忠诚。政府在以集体性“国家利益”为前提下,贬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,甚至为了巩固政权而操弄族群政治,反而造成社会内部分化,为族群间增添更多不信任感与相互污名化。国家原本存在各种矛盾与冲突,但却可以在“国家利益”的口号下被遮蔽,甚至可能是掌权者刻意的忽视,使得这些矛盾不断扩大,反而不利于社会的发展。

历任政府领导人以各种名目包装发展主义,不管是马哈迪时代的“2020宏愿”(Wawasan 2020)或现任首相纳吉的“一个马来西亚”(Satu Malaysia),政府皆意图将“维护国家发展利益”与“爱国”等这类政治要求扣连在一起,加诸于人民身上,混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,且以经济发展来压抑民间对民主发展的渴望,也让权贵资本主义持续掠夺和压迫,各种开发案成为恩庇政治(Patronage politics)与官商勾结的重要节点,造成社会内部贫富差距愈趋扩大,社会不公更加明显。

图2

跟着推土机与怪手走一圈因“发展”而满目疮痍的土地,转过身,大步迈向公民行动遍地开花之路,向绿色民主的理想前进。此图刊登于2012年9月《火箭报》。

发展的省思与超克

国阵政权在执政逾半个世纪来,失能的治理能力、严重的贪腐问题,以及愈加牢固且未受节制的权贵资本主义等,让其持续面对失去政权的危机,2008年与2013年的选举皆是清楚的讯号。然而,在政治情势有所变化的同时,发展主义的经济体制却牢不可破,政治支配结构(不管在朝或在野政党)深陷其中,仅是在政策上有些许差异而已。

因此,马来西亚人民如何从过往熟悉且习惯的“选民”位置,逐步迈向以自主“公民”权利为基底的主体,是民主深化过程中必须不断学习与实践的重要挑战。

马来西亚公民组织的动力一直都颇为微弱,但近年有更多人重视基本自由、参与权利、以及资源的分配等问题,争取让个人获得更公平的待遇,也对自身与社会的“发展”出现反思与批判,意识到需摒弃过往理所当然地跟随国家由上而下的整合思维,从而具体行动投入公共事务,对抗过往由国家机器与国内外财团所主导的金权体制压制。

近年各地陆续出现跨国资本将高污染工业移入马来西亚的议题,引起居民与环保人士的抗争,使得具一定规模与声势的环境运动在各地出现,譬如彭亨劳勿(Raub)居民反对澳洲金矿公司以山埃提炼黄金,排放有毒化学物;彭亨关丹(Kuantan)居民反对澳洲莱纳斯(Lynas)稀土厂的建立(2012年已经开始投入生产),以及柔佛边佳兰居民反对台湾国光石化设厂等。

这些社会力的展现主要是在2008年选举后至2013年的选举前,当时包括这些运动在内的一连串抗议事件,让许多人看到政权替换的可能氛围,以及各种社会运动的相互激励,激发相当高的政治热情与动员力量。

社会运动是“内含冷静的理性,诉诸长篇的论述、不紊的分析,鼓励独立思考的个人判断;同时也需要躁热的感动,诉诸有力的呼号、动人的情绪,驱动共同行动的集体命运”(苏硕斌,2014:261)。

在上述提及的这些运动中,不缺让人躁热的感动情绪,但冷静的理性思考有所不足,使得热情不易转化为以理念为基础的信念,当高昂情绪消散后,各种公共参与经常无以为继,这在2013年选举后明显展现出来。

替换政权的失败迅速消解了许多人的热情,而整体社会持续的闷局,更让犬儒氛围不断扩散。目前这些运动多处于低潮,且多尚未取得较具体成果,然而总体而言不意味着这些运动已全部挫败,因为这些运动仍让部分人进入不同领域,持续投入行动的实践与理念的反思。历史告诉我们,很多改革运动的成功,都是因为有些人做了“很多人认为不会成功的事”。

社会力量仍有待培植与挖掘,譬如在知识上的拓展与组织上的链接,对各种问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,以更吸引人的论述与行动引起更多共鸣,召唤更多人投入民主参与的行列,将“轻率的绝望”下巨大的无力感,转化为积极抗拒社会沉沦的力量。

此外,近年更强调本土化的过程中,对本土/土地的感受与理解已有所提升,各种社区运动开始萌芽,有更多人愿意为本土/土地投入,从中与土地和社群建立更多连结与扎根,也慢慢拉近族群间的距离,建立对生活与在地文化的新感受和理解,对“发展”慢慢塑造出不同的界定和想象。

这些抗争与社区打造是民主化的重要过程,公民与社群的主体意识愈见清晰。    我们在考虑切身的私己利益时,也应有更多公共关怀的投入与公共理性的沟通,如对个人尊严、贫富不均与生态环境等问题,它们都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了我们切身利益,需要集体去面对这些复杂且艰难的问题。

发展主义的经济体制也影响界定“我/我们是谁”、“我/我们要如何生活”和“我/我们的未来要如何走下去”等问题,对个人与社群的意义重大,实不能让权贵们决定了我们的生活与人生。

我们必须意识这些问题,夺回自身的主导权,做自己的主人,也让每个人受到公正/公平的对待,因此,要抵挡发展主义的诱惑(如开发后土地会增值)及走出其框限,“正义”是可以思索与实践的方向。

社会正义的可能

美国哲学家John Rawls 提出“正义就是公平” (Justice as fairness)的观念,目的是要保障最弱势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得益、不受害或不被遗忘。“正义”关心的不是世界现实如何,而是世界理应如何的概念,其中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并非对立的非此即彼,而是共同构成正义社会的道德基础。

社会正义的观念可以让我们对发展有什么新的体会与思考,可以是我们的功课之一,其他社会的发展过程也可以成为参照的经验。

《发展的怪兽》一书试图将“发展”概念加以问题化,以批判的视野重新检视“发展”,思索我们要的“发展”是什么,并抗拒与扭转发展主义的逻辑。

曾是四小龙的台湾与香港,在发展主义的体制下创造了“经济奇迹”,但也付出惨痛代价。台港的经验让我们看到当地对发展的反思与批判,其行动经验也为我们未来的实践提供了新的参照和想象。

我们在试图摆脱威权统治时除有“反”和“破”的思维,也应同时建立“立”的文化,更积极参与和提出自身的主张,且愿意为其付出代价,共同寻找在这里安身立命的可能方案,让人与生态环境共存共荣。因此,我们除批判主流的“发展”意识型态,也要试图建立与提出对“发展”的可能看法与主张,对自我和集体意义的“发展”内涵有更多讨论与行动,也对未来建立更美好的想象与愿景,在日常生活中寻找改变的动能。

图3

 Bersih 3.0是2012年4月28日,由净选盟3.0与绿色盛会3.0联合起来游行的大黄绿集会。

参考文献

许宝强(1999)。〈前言—发展、知识、权力〉,许宝强、汪晖(编),《发展的迷思》,页vii-xxxiii。香港:牛津大学出版社。

何明修(2010)。〈谁的家园、哪一种愿景?—发展主义阴影下的小区运动〉,《台湾民主季刊》,7(1):1:30。

苏硕斌(2014)。〈口语在人间:评述Walter Ong的Orality and Literacy〉,《传播研究与实践》,4(2):261:274。

Pieterse, J.N. (2001). Development Theory: Deconstruction/Reconstructions. London: Sage.

编注:此文摘录自《发展的怪兽》(经已于3月出版)的导论。本书刚在3月21至22日《发展的反思与超可:探寻社会进步的另类可能》国际研讨会进行推介。欲购买或阅读试读版,欢迎浏览众意媒体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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